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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臺灣地位未定論的討論,感覺還是有人沒有看相關條約,所以我做了影片: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5X01j_i8gKU&t=75s
在這個影片裡,我盡量介紹了跟這個理論有關的條約與戰爭,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來聊聊。

到底臺灣主權是歸於日本、美國、中華民國,還是誰? 在網路上、現實生活裡的歷史討論經驗,多多少少會遇到喜歡中華民國的人。不過也可以發現,隨著對一些歷史事實的深入認識,也會有些朋友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「啊,原來中華民國是這樣~~」然後就不再那麼喜歡中華民國了。今天這支影片,我們就來看看中華民國到底哪裡不好,為什麼這麼討厭吧!

話要說在前面,這可不是統戰。作者本身就是臺灣人,家族在臺灣居住超過兩百年,早在中華民國出現之前,就已經在臺灣過得不錯。而且,像我這樣的人不在少數。只是看不慣中華民國對臺灣做的事情,才特別做這支影片。這裡我也要特別說明,臺灣人的身分不因為先來後到就有高低,只要喜歡、認同這塊土地,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臺灣人。

退一萬步講,就算習近平要來住臺灣,只要接受臺灣的法律與文化,我想久而久之,也是可以和平共處的。當然,這也不太可能。

開始黑中華民國之前,先來看看中華民國與臺灣的故事:中華民國創始於1911年,當時臺灣正處於日本帝國統治。有別於今日臺澎金馬、蘭嶼綠島、南海諸島皆在同一政權管轄(要說有釣魚臺嗎?)當時金門馬祖與南海諸島,並不跟臺灣澎湖在同一主權之下。臺灣被納入日本帝國,始於1894年的一場戰爭--甲午戰爭,甲午戰爭後,日本跟清朝簽署《馬關條約》,其中第二條,很明確地指出:「下列地方之城壘、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「永遠」讓與日本。一、遼東半島。二、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。三、澎湖群島。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、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。」

後來,遼東半島在俄國、德國、法國干涉之下,《馬關條約》當年就歸還給了大清帝國,畢竟是大清龍興之地嘛...可能害怕以後跟祖宗難交代,皇室又花了大錢(白銀三千萬兩)贖了回來。(這種過度熱心的舉動,還導致日本跟俄羅斯之後打了一架)至於臺灣與澎湖,畢竟地屬偏遠,自古不屬中國。所以就沒有這種待遇了,從此成為日本領土。雖然日本開放讓住民自行決定去留,但是多數臺灣人都農耕維生、最多也是小中產而已。生活早就綁在臺灣這塊土地上,就算上面老闆換人了,說實在也無可奈何。

不過,倒是有些有錢人在「萬般無奈」之下,「稍作抵抗」後,搬到中國或日本去,還有一些人,把孩子取名「念台」。從稍微抵抗就跑走、自己出錢讓別人去打仗這點來看,不知道是懷念在臺灣的甚麼?後來,簽約另一方清朝,在1911年滅亡。從此,《馬關條約》成為歷史事實,沒有變更空間。這邊我們也可以想一個問題:「如果簽過的條約可以因為武力就不算,那有多少國家領土要大大變更?世界還會如此和平嗎?

話又說回來,清朝滅亡後,清朝簽過的條約就不算了嗎?中華民國就可以把臺灣、澎湖拿回來了嗎?後來《清帝遜位詔書》有稍微提到這一點:「總期人民安堵,海宇乂安,仍合滿、漢、蒙、回、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。」但當時《馬關條約》已經簽十幾年了,清朝領土早就不包括臺灣跟澎湖,自然也無法把臺灣澎湖給中華民國。那,大清欠下許多割地賠款,中華民國有一一清償嗎?當然也沒有。拿時間比較近的《辛丑條約》來說,就是想個辦法說:「啊我們窮啊,拜託退一下嘛。」(這不就情緒勒索嗎?)

這些退款,有一部分被拿來做教育,比如清華大學前身,這個一直維持到今天。武昌起義後,清朝軍隊挪用教育經費,還導致學校停課一段時間。既然債務沒有繼承,好處又憑甚麼要呢?就是在自助餐而已嘛。(應該很多人討厭吧?)那為什麼後來,臺灣又會在中華民國統治之下呢?這要說回1945年。因為日本投降,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作為盟軍代表,接受日本投降。這裡要注意,日本是向盟邦投降、而非向中華民國投降,這點在日本《降伏文書》上是有寫明的。

關於蔣中正當盟軍代表接受投降的範圍,根據《一般命令第一號》,是北緯16度以北。如果說蔣中正接受投降的範圍都算中華民國。是不是連緬甸、泰國、寮國、越南,甚至菲律賓都算中華民國呢?這不就是另一個大東亞共榮圈嗎?就算後來中華民國軍隊登陸臺灣,也是美軍船隻接送過來,而且是來實施佔領與受降,並沒有法理根據。靠的是種「感覺」。這種感覺,大概可以說成「我大中華民國,就是清朝的繼承者啦,理所當然地代替清朝,把清朝失去的土地收回來。」甚至可能還有一點「你各位啊,是我們把日本人趕走的哦,好好感激我們吧!」

但是,真的可以這樣嗎?(美國大大表示:Am I a joke to you?)

臺灣當時,確實也有許多人不喜歡日本統治,高高興興地接受了中華民國軍隊以及官員,認為這就是「光復」。結果,換來的是特權階級盤據官位、中國人對臺灣人的歧視、228事件(1947年)的大屠殺,以及幾乎全世界最久的戒嚴。所以說,中華民國對臺灣人很好嗎?臺灣人有必要接受中華民國嗎?是不是,中華民國反而帶給臺灣苦難呢?我想答案應該已經很明顯了。1951年,代表盟國簽署受降條約之一的麥克阿瑟就說:「在法律上,臺灣仍然是戰敗的日本的一部份。對日本的各個部份的處置,還沒有正式決定。據我了解,在雅爾達和其他地方,有一些協議業經商討。但在法律上,臺灣仍然是日本的一部份。」同年九月,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,簽署《舊金山和約》和約第二章第二條就聲明:「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、澎湖的一切權利、權利名義與要求。」怕大家說亂譯,我特別把原文也挖出來:「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,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.」如果還不夠的話,各位也可以自己去聯合國網站上找,找到的結果,應該也是一樣的。 

上面這句話到Pescadores.這裡就沒有了。也就是說,日本確實把臺灣跟澎湖主權放棄,這是沒錯。但並【沒有】說明,要把主權移交給誰,自然也不存在臺澎主權歸屬中華民國的說法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中華民國跟日本簽署《中日和約》,試圖透過讓馬關條約無效,來挽救這個問題。和約是簽了,但連中華民國自己的外交部也承認:「查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,而未明定其誰屬,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。」所以中華民國,只好繼續龜在臺灣、一種「反正我就待在這裡啊,你拿我怎樣」的態度。

有人跑來你家住著不走(高喊反攻大陸),還在那邊大小聲(獨裁)、又控制你的出入(戒嚴),啊這不就恐怖情人+控制狂嗎?= =

回頭補述關於日本《降伏文書》的事,確實提到了要履行《波茨坦宣言 》,但對此,日本外務大臣(即外交部長)小坂善太郎在1961年卻又說:波茨坦宣言中載明開羅宣言的規定必須履行,而我方依據《降伏文書》,宣布將遵守《波茨坦宣言》。但是,所謂的《降伏文書》,具有的是停戰協定的性質,並不具有處分領土的性質。」換個生活化一點的例子,大家很多都說過很多次「我愛你」、「要陪你一輩子」但是,...也沒有每一次都實踐吧?

總之,臺灣的主權歸屬,目前在國際上,還真沒有一個條約實實在在寫明是歸於哪一個國家。當然,要喜歡說這裡是中華民國的話,那純粹是個人感情,這就跟理性、條約無關了。這期題目不一定討好所有的人,我小時候也覺得:「啊~日本人好可恨啊!」、「啊~國軍好偉大啊!」、「哇!抗戰好辛苦啊~」可是這種心情跟想法,跟抗日神劇又有甚麼兩樣呢?我們在嘲笑對岸拍出一些可笑的劇情,如果自己的做法、說法,卻和他們沒甚麼兩樣,那是在笑心酸的嗎?既然有這些事,作為一個小小知識份子,該說的還是得說出來。大家喜歡不喜歡,我覺得這其次。對這個題目有興趣、有想法的各位,歡迎在底下留言、討論。其他也都歡迎啦,不要跟歷史太脫節都可以拿來講。

當然,也非常歡迎按讚跟分享(謝謝、謝謝)~~這禮拜的歷史連載就到這裡,我們下週再見吧!下一期,可能是歷史課本沒有教的事,有關最後一個魔法師的故事:讓光學倒退一百年、打壓聲量弱勢、喜歡煉丹與煉金術的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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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5772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